重磅!珠海“十四五”住房规划曝光!澳珠同城、外地客炒房…通通点名!
就在昨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珠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意见稿截图
规划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珠海市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指引,部署主要任务,谋划重大工程,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未来五年指导珠海市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规划。
房姐梳理了整个意见稿,总结以下亮点:
1、深珠通道有被提及
2、透露“十四五”住房发展主要指标及各区指引
3、横琴将探索珠澳同城住房试点
4、完善住宅用地供地机制及整治闲置用地
5、加强商品房交易监管,避免外地户籍人口过度投机炒房
6、加强房地产企业监管
7、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8、推动公积金使用
9、港澳居民享同等待遇
10、鼓励商改租、工改租
11、推进城中旧村和老旧小区改造运营
1、深珠通道有被提及
截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43.96万人,近10年增长56.36%,增速在全省仅次于深圳市。
随着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港珠澳大桥和珠澳口岸衔接推动珠海与香港、澳门保持更加紧密的联系,深珠通道建设、广珠城际铁路、珠肇高铁建设将推动珠海与广州、深圳都市圈加速融合。
2、“十四五”具体目标及各区指引
具体目标:
住房供应结构持续优化。新增供应各类住房 30 万套,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932 公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与机构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各类房源的比例为 7:3。
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健康。新增供应商品住房 21 万套,机构租赁住房 1 万套,新增商品住房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721 公顷。
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新增供应公共租赁住房 1.2 万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1.5 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1.3 万套,人才住房 4 万套。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 211 公顷,建立居住用地三年储备机制,提前三年预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按年度开展新增项目预选工作,保障性住房用地原则上严禁挪作他用。
居民居住条件持续改善。新开工住宅中全装修住宅比例达到 80%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动,累计完成改造小区 282 个。
各区指引
香洲区着力“保基本、扩保障,重效率、提品质”。
规划期内,新增供应住房 7.42万套(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4.3 万套,机构租赁住房 4800套,公租房 6800 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7000 套,共有产权住房 4400 套,人才住房 8200 套;
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214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148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66 公顷。在凤山街道、吉大街道、南屏镇加快公租房新建项目建设布局。
横琴新区着力“保平稳、促协同,引人才、树标杆”。
全力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高质量促进横琴粤澳住房协同。创新探索澳珠同城住房试点,满足澳门就业人口的跨城宜居需求。
规划期内,新增供应住房 3.82 万套(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2.4 万套,机构租赁住房 900 套,公租房 300 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1400套,共有产权住房 2100 套,人才住房 9500 套;
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119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82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37 公顷。
分区域的具体目标中,横琴岛新增供应住房 2.3 万套(户);一体化拓展区新增供应住房 1.52 万套(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0.84万套,公租房 100 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700 套,共有产权住房 1000 套,人才住房 5000 套;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47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29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18 公顷。
金湾区着力“重配套、促融合,提品质、促平衡”。
规划期内,新增供应住房 7.74 万套(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5.9 万套,机构租赁住房 1800 套,公租房 1000 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2800 套,共有产权住房 3100 套,人才住房 9700 套;
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248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203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45 公顷。在红旗镇广安社区片区、南水镇新增建设公租房项目。
斗门区着力“引人口、扩保障,优建设、重统筹”。
规划期内,新增供应住房 6.76 万套(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5.6 万套,机构租赁住房 1700 套,公租房800 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2400 套,共有产权住房 1500套,人才住房 5200 套;
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217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192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25 公顷。在白蕉镇新增建设公租房项目。
高新区着力“优体系、留人才,强联动、促协同”。
规划期内,新增供应住房 4.26 万套(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 2.8 万套,机构租赁住房 800 套,公租房3100 套(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1400 套,共有产权住房 1900套,人才住房 7400 套;
新增住宅用地(含城市更新项目供应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134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96 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 38 公顷。在上栅社区新增建设公租房项目,在金鼎片区重点建设人才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3、横琴探索澳珠同城住房试点
横琴全力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高质量促进横琴粤澳住房协同,创新探索澳珠同城住房试点,满足澳门就业人口的跨城宜居需求。
以横琴新区的澳门新街坊为触媒,深化珠澳合作,参照澳门社区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引入澳门的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资源,提升珠海公共服务设施多样性。
4、完善住宅用地供地机制及整治闲置用地
根据住房实际需求、库存情况、住房空置率等多项指标灵活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热点区域探索实施“限房价、控地价、竞品质”土地出让方式。
大力盘活存量闲置用地,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清查,加大闲置用地查处力度,整治开发企业“囤地”“囤房”等违规行为,及时定期曝光典型案件。
5、加强商品房交易监管,避免外地户籍人口过度投机炒房
探索热点区域非住宅商品房去化路径,香洲区和横琴新区探索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将非住宅商品房改造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完善商品房交易网签合同信息,重点加强外地户籍人口购房监测,避免外地户籍人口过度投机炒房。
6、加强房地产企业监管
加强房地产企业资金监管,完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有关规定,对购地资金实施穿透式审查。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实行全口径管理,重点考察房企的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三项重要指标,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捂盘惜售、闲置囤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融资限制。
严控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金融业务。
加强住宅用地使用权购买主体管理,对负债率高、未依合同约定按期交房、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购买主体,禁止其参与土地竞拍。
7、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严格收入认定标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
8、推动公积金使用
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通过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贷周期等方式,优先满足首次购房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9、港澳居民享同等待遇
便利港澳居民购房,加快制定便利港澳居民购房细则,简化购房流程,完善金融、税收、登记备案、人口管理等具体举措,确保港澳居民在珠海居住、生活享有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10、鼓励商改租、工改租
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和“商改租”“工改租”等非住宅改建、城市更新或“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等方式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租赁企业将闲置商(工)业用房依法改建为租赁住房,各片区结合产业发展和居住需求,有序推进“商改租”、 “工改租”相关政策出台,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青年公寓、蓝领公寓等长租房。
11、推进城中旧村和老旧小区改造运营
鼓励引入第三方企业整治运营城中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住房租赁企业对居住品质较差的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运营。
鼓励租赁企业参与产业园区宿舍统租运营,结合产业园区实际需求,鼓励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进驻,改建园区存量房源,逐步构建多元化产品体系,提供多人集宿型房间、单身白领公寓、家庭型公寓等产品。
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实施细则,建立激励机制,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等多主体参与,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
最后,附上珠海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公租房选址示意图,以及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点击底部阅读原文进入链接,可下载意见稿PDF文件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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